close

我到目前為止,還是沒辦法完全接受韓國職場的文化

可能是文化衝擊太大了,有時候我也糊塗了,到底是香港的職場條件相對的好,還是韓國的職場真的有問題?

 

之前的一篇文章我也說過韓國人要找一份好工作就像是考狀元那麼難

大學必須是知名大學,成績要名列前茅,還要附上千字文到每一家公司,自我介紹跟描述自己為何適合這家公司

然後選拔中是以百計 以千計 更甚有以萬人以上計算的,舉個例子說三星那種大企業公司就是過萬人的面試甄選,如果你能夠脫穎而出得到面試機會,已經是很不容易

然後又假如你能夠在這樣激烈的選拔當中被錄取的話,真的是中了樂透了!以後職場生活,薪金跟福利都得到一定的保障

 

金生現在工作的公司是中小型企業,相對會較辛苦,但因為是外資公司所以也沒有被壓迫到一年365天都要上班

韓國的公司基本都是五天工作,但是有時候星期六跟日也需要上班一整天,

連續幾星期沒放假也曾發生過,當然有加班的工資,只是不肯定會不會全數補足給員工

加班對亞洲地區來說也是一般普遍的事,我覺得這還可以接受,所以接下來要說一說對我這個香港人而言比較獨特的韓國職場文化

 

忙內

喜歡韓國的人應該都知道忙內的意思就是指年紀最小的那個

在韓國,在一個團隊裡面,如果是新入職又是忙內的話,基本上都是擔當服務上司的角色

本來我覺得這也是很正常啦,新人總是會被前輩使喚,我想像中的就是那些電視劇裡面要負責沖咖啡之類的工作(雖然這些在香港是不需要做)

可是我沒有想過那個服務性質,竟然包括要接送上司們(就是Director啊,Manager之類的)出外勤

大前提當然要有駕駛執照,這也是他們聘請新人時的考慮因素之一

 

就是說如果金生的上司有一天早上十一點要到外地,那一天金生可能要八點到公司準備,然後擔當司機送他到機場

到外勤結束了,他也是要特地到機場把上司接回公司

我聽了覺得很奇怪,上司為什麼不自己去機場或回公司,上司只是一個Team Leader,又不是CEO之類的大牌角色

金生從事的又不是服務業,為什麼一份工作需要包括這樣的司機接送服務在內?

而且每次光接送上司就花了兩三小時,回到公司繼續工作又要加班去完成,這真的合理嗎?

 

後來金生解釋,在韓國當上司出外勤的時候,屬下是一定要負責接送的工作,這樣的原意並不是想要壓榨,只是一種地位上,下屬對上司的尊重

我那時心裡就在想,什麼跟什麼啊!他是常常出差又不是一年只出一兩次,這樣很浪費公司資源耶!

可是這種根心蒂固的職場文化,就算多不願意也還是要做工作以外的事情,所以每個忙內都很想快點有人來當下一位受害者,立刻提升為前輩階級去指導(?!)後輩!

 

團體聚會

韓國每當有新人入職都會有迎新聚會,我上一次到韓國的時候,剛好是金生進入公司後,所屬部門為他辦的迎新聚會

那些上司騙他說,每次他們都會帶妻子跟女朋友參加聚會,而且新人是必須要攜伴出席,吩咐他一定要帶女朋友參加,就這樣我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的被召喚了

結果當然只有金生把我帶去了,新人被玩我也中招金生的同事清一色都是男人,不過對於我這個異國人,他們也是很客氣,一直叫我吃東西也沒有強迫我喝酒

 

飯後他們要第二場繼續喝酒的,但因為我在場所以他們就放過金生了,讓他帶我回家,不過那時候他也已經喝了不少,步伐已經亂了,搭地下鐵時又睡死了,

我那時候多擔心沒辦法把他帶回家,幸好他還保持著意識,然後一回到家就立刻倒在沙發上不醒人事了

 

有時候我也擔心他的身體,跟朋友可以自己調節喝多少,工作上別人要給你倒酒,就沒辦法推卻說不喝

就算擔心我也沒辦法阻止他不喝,但是韓國人身體真的比較好,喝醉了第二天醒來又精神爽利的去上班,這是我唯一能安慰自己的話吧

 

金生曾經跟我說,女性上班族更慘,她們出席飯局一樣要喝酒,如果遇著下流好色的同事,他們都會有意的把女同事灌醉後非禮她們

他們男女階級又不平等,而且很難才能找到工作,就算遇上這樣的情況她們為了保住工作也只能啞忍,聽起來真的很可憐⋯⋯

 

諸如此類不公平跟不能改變的潛規則還是有很多,如果單單去遊玩幾天,韓國的確是一個很好的地方

可是想要在韓國落地生根然後生活的好,絕對不是想像中的簡單,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

 

好了,文未當然要說些題外話

雖然不是工作,出外吃飯金生還是會喝酒,這是三清洞一家有名的韓式麵疙瘩店,配上香口的綠豆餅(不過有點油膩),再來一碗米酒,這就是韓國人喜歡的吃法

雖然我搞不懂為什麼午飯也要喝米酒,那天飯後我是微醉的在街上走了一兩小時才酒醒

IMG_1468.JPGIMG_1467.JPG

IMG_1466.JPG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Ms. glicoooo.... 的頭像
    Ms. glicoooo....

    金生與我|韓港♥異國異地戀

    Ms. glicoo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